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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一丁主任开启法学研究新篇章之《古代契约法

时间:2017-05-11 11:30 来源:贵州黔匀律师事务所 点击:

        本书开创了法学理论研究的新篇章,它全方位、宽领域地较为完整地阐释了“契约法”。自2008年起,范一丁主任开始研究创作,并于2013年完成初稿,2016年3月定稿,2017年3月由法律出版社为其出版上市。这一理论经历了8年的仔细研究,犹如中国革命史中的八年抗战。
        在中国古代社会,宗族是“适应了政治需要的氏族”。宗族内部的个体家庭始终依附于几世同堂的大家庭,社会分工主要是以大家庭为基本生产单位和消费单位的。这样的社会关系结构导致宗法制成为西周国家的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宗族组织和国家组织合二为一,商品服务的。这与恩格斯所说的发生于文明时代的,“加剧城市和乡村的对立”,其出现的主要标志之一是“创造了一个不从事生产二只从事产品交换的阶级——商人”的第三次社会大分工的情况,是有所不同的。
       由于宗法制是以礼制和家法族规维护宗族统治的,商品交易自然要收到礼制的约束,所以《周礼》中对契约以及契约行为的若干“法律”规定,是最早的契约法。但是,中国古代关于“法”的称谓,主要是指“(刑)罚”,而并非现代意义上的法律。也就是说,西周时期以“罚”作为制裁方式的条文,与礼制行为规则和家法族规一起,共同构成的契约行为规则体系,与当时商品交易主要发生于宗族内部大家庭之间的情况相适合,“工商食官制”为典型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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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小编:林安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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